由我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覃宁会撰写的《浅议监理单位私权利的保护现状》一文,日前在《建设监理》杂志2017年第12期上发表。该文对现阶段监理单位作为一个市场主体的私权利的保护现状进行了剖析。在法治社会条件下,一些本来属于市场主体固有的权利,法律会给予充分的保护。然而,现实中则不然,尽管法律有规定,但市场主体的一些权利总会被人为干预。当然,这说明中国法治进程是曲折而漫长的,法治意识还要逐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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